阆中市:四个“突出”激发提升乡村治理能力

2021-12-31 来源:

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中,阆中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南充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决策部署,扎实推进市委组织部“一强五治”乡村基层治理各项任务,统筹组织、政策、服务、资源,整体谋划、一体推进、精准发力,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

突出党建引领,激发乡村治理合力。一是健全体系“强责任”。把乡村治理作为“书记工程”进行整体谋划布局,健全“市委书记—党委书记—支部书记”三级书记抓乡村治理领导体系,明确各级书记抓乡村治理4方面37项职责任务,构建起市乡村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。二是选优头雁“强队伍”利用换届契机,进一步调优村干部队伍结构,“两委”成员平均年龄下降到50周岁内,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60%以上。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育“四个一批”工程和乡土人才“千人回引”计划,从返乡大学生、优秀农民工等群体中,选拔998名优秀人才纳入后备人才库三是加强督导“强保障”将治理提质增效情况纳入乡镇党委目标绩效考核管理,配套制定考核细则,细化“基础工作、党建引领、创新项目”3个类别18个小项的具体评价指标,同时采取不定期开展工作调度、暗访督导、满意测评等方式,构建起“成效监测+阶段调度+常态督查+满意测评”的立体化考评体系。

突出改革赋能,激发乡村治理动力。一是空间塑形“活起来”。紧扣发展需要,统筹推进地缘相近、人文相亲、产业相仿的乡镇、行政村和村民小组“整体塑形”,两项改革后,乡镇(街道)减少22个、村(社区)减少194个、村(居)民小组减少2437个,“空心村”消灭率达100%,推动全市“东柑、西椒、南果、北药”特色产业连片发展。二是放权赋能“动起来”。会同编办、民政等单位,出台《阆中市村(社区)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》,梳理省级赋权和县级委托事项,建立乡村职责准入办理类、协助类、取消类“三张清单”,下放乡村公共服务事项116项,取消33项村级委托进驻事项,有效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。三是闲置资源“用起来”。坚持“资源变资产、资金变股金”理念,在天宫镇探索试点国企参与治理新模式,市属国企和美公司将天宫镇村级闲置资产以资本金方式注入,推动村集体将闲置资产以租赁、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合作,引导全镇22个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重组,打造“凤舞天宫”乡村旅游样板间,助推天宫镇获评“全省乡村振兴先进乡镇”。

突出服务创新,激发乡村治理活力。一是激活组织服务动力”。探索实施“1+1+X”群众自治工作法,即坚持1个原则—党组织的领导,制定1份《村民自治章程》,构建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、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乡村治理模式。截止目前,已经引导成立“红色骑士志愿队”“群众理事会”“逢场天说事”等乡村自治组织50余个,开展议事活动1300余次,协调解决矛盾600余个。二是开展志愿服务“红色行动”。 针对不同产业地理分布,因地制宜组建120余个产业党小组,建立党员包地块、包结对、包环境、包宣传“四包”机制。积极推行党员联系群众“三亮三服务行动”,发布“红色征集令”,号召全市党员主动亮身份、亮承诺、亮作为,开展宣传政策、宣讲技术等服务3000余次,经验做法被《中国组织人事报》刊登推广。三是搭建便民服务“全科网格”。建立“28+3+N”便民服务网格体系,以28个乡镇为基础,以“中心—所—站”三级便民服务阵地为核心,按照村民小组分布,划分便民服务网格1.5万个,同时将区域内教师、干警、医生等2000余名“硬核”力量纳入网格,配套建立“一格多员、一员多岗、一岗多责”管理模式,打破“专人独职”的枷锁,实现人员的统合共用。

突出要素集聚,激发乡村治理潜力。一是加大资金保障。建立健全财政保障、金融倾斜、社会参与的乡村治理多元财政投入格局;鼓励村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、经合组织负责人按照兼职兼薪的原则领取固定报酬;建立“基本薪酬+绩效考核+集体分红”村级干部薪酬体系,常职干部月收入突破3000元,有效激励干部持续担当作为。二是成立治理矩阵。整合相关部门、群团组织、乡镇(街道)等力量,组建形成“红色矩阵”基层治理团队,组织55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兼职“两委”委员,建立资源清单、需求清单、任务清单,精心谋划年度乡村治理项目建设,建成“童伴之家”12个、“巾帼庭院”23家,开设“空中法院”讲堂18期,服务群众累计达3.6万人次。三是建强治理队伍。实施乡土人才“千人回引”计划,大力开展组织帮带“共进”、一线指导“练兵”、定向培养“赋能”等系列培养活动,成功回引乡土技术人才720余名;开展“百名优秀本土实用人才”评选,评选“阆苑工匠”23名,激励200余名民间达人参与乡村治理,顺势创办16个乡村技能工作室,有效提升能人治村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