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1-28 来源:
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,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力量管理,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,结合仪陇实际,围绕管理责任、工作职责、管理服务、考核评价、激励保障、纪律约束等方面,助力驻村帮扶迈向新高度。
聚焦责任抓管理,分层分级聚合力。深入推进“省负总责、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分级负责、有关方面及派出单位共同参与”管理体制建设,明确县委的主体责任,乡镇(街道)的日常管理责任;建立由县委组织部、县直机关工委、县委农办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乡村振兴局组成的五方联络沟通机制,定期研判,同步推进;规范派出单位人员选派及跟踪管理服务,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,要求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村调研指导每年不少于1次。形成县乡两级齐用力,多方参与共振兴的良好局面。
聚焦任务抓服务,尽职尽责做文章。梳理形成驻村帮扶工作任务分解清单,将工作内容逐项厘清,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;督促落实日常管理、请示报告等7项制度,建立请销假台账,全面掌握驻村帮扶力量工作状态;根据中央《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》和省委、省政府《四川省驻村帮扶力量调整轮换工作方案》文件精神,在《办法》中详细列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应履行的“建强村党组织、推进强村富民、提升治理水平、为民办事服务”4项职责任务具体内容。用行动指南,促进各级责任主体履职尽责,共谱乡村振兴新篇章。
聚焦待遇抓保障,全心全意搞帮扶。《办法》中明确,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期间,按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的一半给予工作日生活补贴,平均每人每月可达800元;督促乡镇利用闲置办公用房,落实好帮扶干部食宿安排,并按每人2000元标准在派出单位报销一次购置到村的生活必需品费用;对驻村6个月以上的,由县财政预算乡镇补贴到派员单位,根据实际核发,平均每人每月可达250元;定额安排驻村帮扶人员交通补贴,县级部门选派按照每月不超过240元的标准报销交通费;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标准安排工作经费,用于考察调研、日常工作运转以及报销驻村期间因公产生的差旅费;县财政每年列支经费用购买保额最高30万元的驻村帮扶力量人身意外险。综合各项保障政策,驻村帮扶干部每人每月可得补贴不低于1290元,最大力度实现全方位保障,解除帮扶干部后顾之忧,保证驻村干部用心用情用力驻村干好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