阆中:“三步走”从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

2023-12-19 来源:

今年以来,阆中市委组织部坚决贯彻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》,结合市委巡察工作,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,通过“巡前谋划、巡中督导、巡后评估”,切实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。

巡前谋划,精准统筹部署。结合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和工作实际,制定《关于结合市委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》,成立以市委巡察组组长为组长、组织部部务会成员为副组长,编办、人社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检查组。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巡察检查期间的具体工作,并对检查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、岗前培训,与市委巡察组及时沟通汇报,运用个别谈话、查阅资料、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,深入查找选人用人有关问题线索。

巡中督导,精准发现问题。主要围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、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情况、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情况、日常管理监督干部情况等方面内容开展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党管干部原则丧失等问题,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,以及“裸官”“吃空饷”等现象;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等问题;是否存在干部管理使用不规范,队伍结构不合理,存在混编乱岗、在编不在岗及违规借用干部、随意聘请临时人员等问题。截至目前,结合市委巡察工作,共分2批次对29个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检查,发现问题线索共40余条。

巡后评估,精准整改到位。建立巡察发现或收到的问题线索台账,动态管理。对一般性问题线索,现场反馈给被巡察单位,督促其不等不拖、立行立改,并及时将情况向市委巡察组报告;对发现或收到群众反映比较强烈、明显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、机构编制规定、党员发展等问题,要求被巡察单位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。被巡察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,反馈后2个月内整改落实到位。完成整改任务后,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销号。将整改工作情况和实效纳入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内容,其结果与领导班子调整配备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,充分运用日常监督成果倒逼整改责任落实。